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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

甘肃省张掖市  工信部门     2019-06-13 立即咨询

 

张人社通〔2019〕107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中央和省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和政策措施。根据近期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和省人社厅《关于下达甘肃省2019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吃透政策精神,理清工作思路

各县区要组织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单位、责任科室、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2019〕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甘肃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做到吃透政策精神,领会培训要求,理清工作思路。

二、把握工作重点,规范有序培训

各县区在学习领会政策精神的基础上,要正确把握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核心是“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培养对象是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培养模式为“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由企业与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主体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企业要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与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突出工匠精神的培育;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培训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按照企业支付给技工院校培训费用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控制在40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台账要详细记录参训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培训职业(工种)、学校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技能等级、联系方式等内容;培训前严格审核企业培训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备案材料,培训后严格审核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等备案材料。通过把握好、执行好、落实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关键内容、关键政策、关键措施,确保全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执行政策不走样,工作程序不出错,培训效果不打折。

三、全面完成任务,务求工作成效

按照中央和省上意见精神,从2019年起,要逐年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力度,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根据各县区申报的培训需求和省上下达的培训任务,2019年全市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220人,其中:甘州区40人,临泽县50人,高台县40人,山丹县35人,民乐县50人,肃南县5人。各县区要抓紧做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组织培训等工作,不折不扣完成2019年度目标任务,为今后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各县区于2019年6月、9月、12月底前,将本县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附件:1.甘肃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pdf

     2.关于下达甘肃省2019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任务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78号).pdf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