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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部分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

江苏省南通市  科技部门     2023-06-21 立即咨询

各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市区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通科发〔2022〕4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部分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合作对象或合作研发人员是该企业的发起人、出资人、债权人、股东、董事、高管等身份或其它利益关系的,合作对象为本企业或者集团全资控股的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的,企业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2.本次所受理的为合同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及之前到期的项目(严格以已备案产学研合同中所约定的执行结束日期为准)。合同约定在此日期之前的项目,如本次不参加申报,视同为放弃,市科技局以后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补助申请。合同约定在此日期之后,但提前结束的项目,此次暂不申报。

3.企业通过“惠企通”(https://hqt.nantong.gov.cn)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将纸质申报材料(需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提交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企业申报材料

1.填写《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

2.填写《南通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附件2),此申报表在系统内导出后打印。

3.项目合作成效结题报告(附件3)。

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科研院所、高校(或科研处、校地科技合作处等)、国家大学科技园盖章确认的技术合同(开发、转移)或协议、技术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2)企业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须2名企业本项目研发人员签字,注明与某单位某项目的合作经费)、合作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须2名合作方的项目研发人员签字、加盖合作方单位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合作方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合作方单位或财务部门公章)等相关佐证材料。

(3)成果证明材料(销售合同、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

(4)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合同所开发研究的内容属于新技术,或者所取得的成果产生了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创新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已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行业、团体标准,查新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专业机构或专家团队出具的鉴定证书或证明等)。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双面)装订成册,正副本各1份。其中正本须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的签字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汇款凭证和发票原件备查。

三、其它事项

1.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区(园区)财政部门积极配合。

2.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准确、完整的项目,在申报系统内审核后提交,一经提交确认,将不得更改。

3.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申报项目推荐表及申报纸质材料(均需须加盖本地科技部门公章)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地址:崇川路58号1号楼105室,联系人:张凌华,电话:55018836。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从企业类型、合作对象、研究开发费用金额、项目成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补助项目,经市财政局抽核后按规定流程予以兑现。

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

2.南通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

3.项目合作成效结题报告(提纲)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关于组织申报部分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6.21.doc

关于组织申报部分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