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市科技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市科技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马科〔2020〕4号)(见附件1),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兑现依据
(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党办〔2019〕11号)
(二)《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马发〔2018〕5号)
(三)《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20〕3号)
上述文件word电子版作为附件随通知一并发送。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等情况,时间需变动的,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再另行通知)
三、第一批次申报政策类别、材料清单及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研发机构建设
1. 申请对象。2019年度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复评结果“优秀”等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 补助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 申请材料清单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
(2)批准文件(认定、备案、复评);
(3)承诺书(附件4)。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赵伟,电话:3500082,电子邮箱:727478884@qq.com。
(二)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奖励
1. 申请对象。2019年度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奖励内容。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第一项目单位,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的第一项目单位,按照省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
对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按照省项目补助资金给予等额补助。
对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合同通过中期检查或评估的,市按项目上年实际省拨经费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3. 申请材料清单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立项批文和项目合同书;
(3)国家科技计划需提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或承担子课题的第一项目单位证明材料;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证明材料;
(4)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需要提供当年资金到位证明材料;
(5)承诺书(附件4)。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李娟,电话:3500082,电子邮箱:211596662 @qq.com。
(三)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 申请对象。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 奖励内容。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3. 申请材料清单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
(2)首次认定高企:提供政策兑现上一年度的高企证书复印件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3)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企:提供连续三次通过高企认定的年度的高企证书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4)。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郑齐林,电话:2962800,电子邮箱:443727314@qq.com。
(四)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奖励
1. 申请对象。从省外或境外引进科技人才、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驻马企业和省属企业。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技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引进科技人才一般应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4)其他急需紧缺科技人才。
2. 奖励内容。对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并在马鞍山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奖励金额30%,剩余70%由市、县、区按照1:1分别承担。
3. 申请材料清单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
(2)2018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3)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4)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5)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年薪支付证明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6)获得省2018年度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证明文件;
(7)承诺书(附件4)。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赵伟,电话:3500082,电子邮箱:727478884@qq.com。
(五)军民协同创新奖励
1. 申请对象。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科技型企业或组织,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支持范围。
2. 奖励内容。对2019年度同时取得国家军用标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军标认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保密认证)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2019年度同时拥有国家军用标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军标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保密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认证(许可认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名录认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申请材料清单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
(2)兑现年度获得的军工资质认定证书及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4)。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郑齐林,电话:2962800,电子邮箱:443727314@qq.com。
(六)企业与军工单位研发合作奖励
1. 申请对象。在我市注册并纳税的具备承担军工项目资质的科技型企业或组织,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支持范围。
2. 补助内容。支持我市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对具备承担军工项目资质的我市科技型企业,根据其签订的军工项目协议,给予项目实际研发投入20%的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3. 申请材料清单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
(2)军工资质证书;
(3)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需军事单位或军工单位盖章,协议书内容应包括项目、产品名称、协议签订时间、协议金额、协议技术开发内容等信息);
(4)用户使用证明;
(5)承诺书(附件4)。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郑齐林,电话:2962800,电子邮箱:443727314@qq.com。
注:本次只申报以上政策内容,其他政策内容兑现申报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四、本批次资金兑现说明
对通过市主管部门审核和信用审查、财政复核、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企业承诺制,由市财政局先行兑付审核资金的50%,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因亩均效益评价等涉及兑现资金调整的,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复核后,实行多退少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
1.《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附件2)word电子版;
2. 企业将按照奖励政策所对应的“申请材料清单”所准备的纸质申报材料的盖章签字扫描PDF电子版于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报送至对应的慈湖高新区科技局审核负责人的电子邮箱。
重要提醒:每个奖励分别单独填一张申请表,并单独准备并扫描报送一套材料(即有几种奖励,就要报送几套材料的盖章签字扫描PDF电子版)。
(二)纸质材料:
1. 企业按照奖励政策所对应的“申请材料清单”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需单位法人签字);
2. 纸质材料(一式6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后续再另行确定报送截止时间。
附件:1.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市科技政
策申报工作的通知》(马科〔2020〕4号)
2. 《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
一批次奖补项目申请表
3. 2018年度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
资金申请表
4. 承诺书
慈湖高新区科技局
2020年2月8日
慈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市科技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