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一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发 (202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 (2020) 52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一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资金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认真组织企业申报,申报方式及流程参照《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2〕23号)。
二、 请结合2023年“一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全面梳理摸底辖区内拟申请扶持的具体项目和补助资金需求,填报《2023年拟扶持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清单》(附件2)。
三、 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24时。
四、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送推荐文件一式4份(2023年拟扶持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清单作为附件),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报送至市经信局原材料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磊;联系电话:2862605;邮箱:1371989686@qq.com。
附件:1. 2023年“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入库征集指南
2. 2023年拟扶持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清单
2022年8月4日
附件1
2023年“三首一保”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落地项目入库征集指南
3. 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
----申报条件
(1)2020年--2022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且尚未兑现政策资金;2023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
(3)已获国家首批次应用**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省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省首批次应用**保费补贴支持的新材料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1)首批次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
(2)资金申请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3)申报评定相关材料:①“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扫描件;②2022年3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③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货值的15%给予奖补;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
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首批次新材料奖补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4. 补贴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费
----申报条件
(1)2020年--2022年已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且尚未兑现政策资金;2023年拟申报评定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
(3)已获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国家、省首批次应用**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
(1)投保首批次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
(2)资金申请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3)申报评定相关材料:①“安徽省‘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扫描件;②2022年3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保单、保费发票、不少于保费金额20%的付款凭证扫描件等;③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支持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申请**保费补贴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申请。首批次新材料**保费补贴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附件2
2023年拟扶持首批次新材料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单位 |
所属区域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截止2022年8月 |
截止2023年3月(预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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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县(市、区) |
货值(万元) |
申报资金(万元) |
货值(万元) |
申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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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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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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