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年报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统计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年报填报工作已启动,为推进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年报填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研发活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
2.建筑业企业:特、一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3.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研育种相关企业法人单位。
4.三级甲等医院:未在科技、教育部门报表制度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
二、填报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法人单位开展的全部研发项目、三级甲等医院开展的全部科研项目(课题)。
三、填报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10日24时前,企业(单位)通过统计云互联网门户(https://tjy.stats.gov.cn)登录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开展统计调查报表的数据填写、报送。
1.企业如实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企业创新情况》(工业企业L121表、建筑业企业L123表、服务业企业L125表)统计调查报表,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数据上报。
2.三级甲等医院如实填写《医院科研项目(课题)情况》(107-4表)和《医院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107-5表)统计调查报表,并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数据上报。
四、填报依据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年报的主要填报依据为研发(科研)项目立项书、计划书、任务书或合同书、结题报告等,及企业会计账中有关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研发支出辅助账。
五、相关要求
1.加强沟通协作。各区县、功能区科技和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单位)统计报表数据填报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工作,做到应统尽统。
2.强化指导服务。各区县、功能区科技和统计部门充分发挥业务指导的作用,指导好乡镇(街道)的统计培训、数据审核和调度工作,通过会议培训、交流座谈、现场指导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单位)填报人员及时、完整填报报表内容,做到统准统实。
3.依法如实填报。各填报企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准确梳理研发(科研)项目,合理归集相关经费投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8771687 8777670
市统计局 2186088
日照市科学技术局 日照市统计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