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封关运作后对产业发展的利弊分析评估》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关于遴选《海南封关运作后对产业发展的利弊分析评估》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公开遴选《海南封关运作后对产业发展的利弊分析评估》课题承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及课题类别
课题名称:海南封关运作后对产业发展的利弊分析评估
课题类别:重大课题
(二)研究意义和内容
研究海南封关运作后,对产业发展等重要领域的利弊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实地调研、研讨会等形式,重点对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配额商品等产业领域进行利弊分析评估,分析对产业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提出为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研究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课题调研、研讨、撰写等工作。
(四)项目预算
课题费用控制价为26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1.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课题组成员主要为供应商单位工作人员,且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课题或发表过类似成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我委课题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4.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海南自贸港政策情况,承担过海南相关研究工作的单位和团队可酌情加分。
5.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在海南工作时长原则上不少于研究总时长的20%。
6.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参与过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级别人员。
三、遴选评分标准
详情见附件2。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社保资金证明(近一年期内)、纳税证明(近一年期内)、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资料,课题申请书和附件材料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封关后产业发展利弊评估》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cyc_fgw@hainan.gov.cn。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7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48室
邮编:570204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0898-65360963
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附件:1.课题研究申请书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