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数字化服务商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各数字化服务商:
为深入推进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进一步丰富优质服务商供给资源,现组织开展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数字化服务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围绕我市特色化工新材料制造、特色装备零部件加工制造两大试点行业,面向全国征集具备行业深耕能力与综合服务实力的数字化服务商。申报单位需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产业链协同等重点改造场景,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水平诊断、改造规划、项目实施、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管理办法》所要求基本条件;
2.对东营市试点行业具有深刻理解和认识,具备专业化场景改造能力,可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交付,有实际落地的成效案例;
3.具备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领域拥有创新应用经验,能够结合行业需求进行持续的方案优化和技术突破;
4.具有其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经验的单位,优先纳入征集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商登录“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dsdysmd.top:9096/mh)注册服务商账号并上传必要认证材料,进入平台“服务商业务管理—服务商征集”模块线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综合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服务商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入选服务商名单,按程序公示。
(三)动态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第二批数字化服务商名单,纳入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按照《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数字化服务商申报。
2.申报服务商应确保相关数据和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于2026年4月10日16:00前完成系统提交。
3.已入围东营市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含集成服务商、专项服务商)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
咨询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试点工作专班 0546-8336061,0546-8330717
平台技术支持 0546-8331619,18866169129
附件:1.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承诺书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东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材料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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