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舟科〔20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市内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均可申报,招商性质的各类产业园及商业写字楼不得申报。
二、申报备案方式
各申报单位填写《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于2022年8月26日(周五)前向所在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申请。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请于2022年9月2日(周五)前完成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出具推荐函(附件3)。
三、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按照《办法》规定进行申报,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申报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审核。
各相关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至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至市科技局科技交流与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静贤,电话:2282126。
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1115室。
附件:1.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 承诺书
3. 推荐函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6日
(20220816)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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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名称 |
众创空间 起始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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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主体名称 |
运营机构 注册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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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
运营机构 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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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所在 详细地址 |
是否具有 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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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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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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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概述(定位特色、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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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场地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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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总面积(平方米) |
创业总工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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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位面积(平方米) |
创业工位面积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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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场地总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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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性质 |
£自有 £租赁 场地租期(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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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育创业团队和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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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入驻创业团队数量(个) |
上年度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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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入驻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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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获得**的创业团队数量(个) |
上年度获得**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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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获得**的企业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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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新注册企业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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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2个典型孵化案例(重点描述众创空间如何在入驻团队、企业发展成长过程中提供服务和帮助,不是简单介绍团队、企业的发展情况)运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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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营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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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数量(人) |
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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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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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的场次(场) |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单位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附件3
关于推荐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函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舟科〔2021〕11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审核和现场核查,推荐XX众创空间等XX家单位申报本次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请审核。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