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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2018-12-25 立即咨询

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藏府法组办发〔2018〕1号)要求,我市认真对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6〕18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10号),对全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情况如下: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规划、开拓创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承接好国务院和自治区历次下放、取消、合并、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对接好国家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国务院和自治区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梳理,特别是对国务院公布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权责清单“9+X”分类标准,对我市行政许可类别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通过清理,我市最终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81项(不包括工商、质监等区直部门),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1项,下放60项,合并48项为16项,改变管理方式53项,明确为后置审批23项。二是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昌都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以及收费依据、标准。按照“四步走”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清理市级14家单位3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和职权法定、权责对等、全面真实、便民高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外部职权进行梳理,以清单方式明确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制定公布市级行政职权。在完成市级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的同时,对各县(区)权责清单进行统一规范,确保全市各县(区)权责清单质量标准保持一致。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下发的文件和涉及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上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三是公布《昌都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印发《昌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对全市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抽查,抽查范围涉及全市11县(区),抽查内容涵盖所有工商业务职能,实现工商监管事项全覆盖。四是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3.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一是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制定《昌都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取消和调整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收费依据、标准等向社会公布。二是制定公布《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三是制定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对我市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提出明确指标,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简政提效。

(二)完善政府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正确实施,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要求。二是出台市人民政府规章《昌都市藏文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向国务院法制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按时提交备案材料。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法制机构发出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西藏自治区招投标条例(送审稿)》等17件法规规章草案及时进行回复。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完善备案审查沟通和反馈机制。制定《昌都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备案流程》及运行图,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规范行政决策流程和决策行为,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昌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在保留第一批法律顾问的基础上,2017年,新聘请福建省、天津市和本地律师、政府法制工作人员8人担任市政府第二批法律顾问。《矿产资源勘察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江文化城框架协议书》等市政府合同文本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市委宣传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扎实推动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绝对安全重大政治责任的落实。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印发《昌都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制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县(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新办理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开展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市721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明确未经考试合格不予确认执法资格,不予核发执法证件,坚决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门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实行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按照“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应当全程录音录像”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从民警证据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入手,配发使用*****,推进执法公正、文明、规范化建设。市工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记录归档,实现一手证据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市发改委、公安局、工商局开展《价格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办案卷宗,查访餐饮、住宿、百货、土特产等四类行业共7家企业。监督行政执法过程,分析行政复议案件,研究提出价格执法科学化、规范化的合理建议,促进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邮政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执法检查活动。五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逐步推广交通违法处理罚缴分离系统。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管理规定,路面执勤民警向机动车违法驾驶人开具处罚决定告知书,及时报送支队违法处理科,由违法处理科将信息录入六合一平台,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昌都分行缴纳罚款。邮储银行将交通违法罚款及时、足额、准确地划转至国库,并将非税收一般缴款书送达国库部门。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收费专用票据的使用和回收,有效落实“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制度。六是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12365”投诉举报工作程序,加强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天候24小时开通人工接听投诉举报热线服务功能,依法处理举报投诉。市工商局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12315”规范化建设,在超市等商贸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12315”在消费者权益保障、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部署和落实。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就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75件、政协委员提案136件,答复率100%。

2.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制定《昌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法制办配备2名专职行政复议人员,2017年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受理2件。行政复议文书严格按照国法函〔2008〕196号文规定的格式制作,规范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表,行政复议结案后立卷归档符合工作要求。制定《昌都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试行)》。

(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针对“七五”普法起步阶段,在进一步总结“六五”普法经验、加强基层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参照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普法主要精神,制定细化全市的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以案释法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部门、行业普法责任,完善普法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昌都市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培训班次,制定《关于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专题培训班中,结合主题设置依法行政、法治思维等讲座,并采取专家辅导、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三是举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依法治国”法制宣讲活动。在市委党校重要班次,如初任国家公务员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等班次教学计划中单列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方面的教学专题,确保一定比例的法治课程。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51名市、中(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中共昌都市委办公室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去年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重点抓好的六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取得实质性成效”;今年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步入快车道”。去年市委一届六次全会中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通过昌都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责任部门,细化考核内容,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昌都市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刊载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及时上报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单独设立政府法制机构,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审查、修改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保证法制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与职责任务相适应。

二、主要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首次举行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讲座,邀请时任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原**干部、类乌齐县委书记张晓涛辅导,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军主持,对全市法治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市委宣传部举办迎接***成就展,法制办精心制作“开拓政府法制工作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板块,负责人亲自上场讲解,参观人员纷纷予以点赞。为庆祝党的***胜利召开,《昌都报》推出专栏《奋进的五年 巨变的藏东》,9月19日头版头条发表《法治昌都正铿锵前行》,重点介绍法治政府建设。应市委党校邀请,法制办负责人为该校中青班、专题研讨班和教职员工百多人开设法治讲座。首次集中派出市直和县区19人赴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学习,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基本轮训一遍。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厦门举行的立法技术规范培训。法制办工作继续入编《昌都年鉴》。编发《昌都市政府法制工作简报》9期,各方面普遍反映内容丰富,指导性强,对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提升政府法制地位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安排,组织科室人员上街开展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团结月、反电信诈骗等法制宣传。

二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最快贯彻中央精神。这场会议在昌都历史上首次,党的***刚闭幕就召开,规模大、规格高、效果好,是全市贯彻***精神的第一场会议。陈军代市长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分析全市依法行政现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主持,在家副市长全部出席,市县(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部门管理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在家的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党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和政协有关机构、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中(区)直单位、消防和森林武警部队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三是法律**开启新局化解法治力量薄弱。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所在建达律师事务所无偿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赠送《政府法律顾问实务》300余册。漳州市律师协会与边坝县签订法律援助服务框架协议。副会长陈加元带领律师团访问该县,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举办法律讲座,解决疑难问题,制订法治政府建设方案。王文刚副市长为此批示:漳州市律师协会在法律**方面开拓有为,工作成效值得肯定,体现了漳州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希望漳州市律师协会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拓展帮扶领域,争取为藏族同胞提供更多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彰显公平正义,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推动我市对口**工作再上新台阶。截止2017年10月,法律顾问直接解决了长期困扰该县的4起难点问题,其余3件正在研究。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莅昌看望**教师时,也就两市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交流,达成帮扶初步协议。福建省文化稽查总队支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来昌举办培训、开展研讨、赠送设备。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政府座谈,议定全方位对口支援工作。福建省政府法制办无偿提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试卷。

四是首次下达《行政复议法律意见书》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向行政机关指出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突破,但与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标不明,认为法治政府是宏观的,是形而上学的,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上不积极不主动。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不够,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执法方面,需要加快步伐。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有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在工作责任和工作量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人员力量配备不够,短板问题已严重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进程。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努力提升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水平,严格按照整体推进方案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实施主体责任化、成效考核指标化、落实时间节点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报告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治意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发证、换证的重要依据,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三是着力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短板”问题。加大对县(区)法制机构建设的指导力度,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强对基层法制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重视使用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昌都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昌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代)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