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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一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  知识产权部门     2018-10-15 立即咨询

豫知〔2018〕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郑州、洛阳、新乡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知函〔2018〕52号)及《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经高校自主申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中原工学院3家高校为第一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建设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

请各试点建设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完善本单位试点建设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建设一批“制度、人员、场所、经费、任务”落实到位、各具特色、集线上线下于一体的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有效促进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转移转化。相关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试点工作针对性指导、服务,在校地合作、校企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试点建设取得实效。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