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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批复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05-24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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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发改财金〔 2019 248


杭州市发改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 2019 55 号)转发给你委,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核准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该公司债券采取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二、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的规定做好有关发行工作,确保债券顺利发行和资金专款专用。

三、该公司和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发行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报送企业债券承销工作报告、 企业债券发行备案表 记账式企业债券发行明细表 ,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天内,向我委报送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请杭州市发改委督促发债企业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并切实做好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等日常监管工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5 2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 5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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