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费用为100万元,若没有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将直接按100万扣除;若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按100*200%=200万元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减少了税收。
可以帮助梳理公司整体的研究开发管理情况,完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研发立项、研发组织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核算制度及相关的研发成果管理,可提高企业持续研究开发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是享受相关优惠的第一步。在归集中,可能会因不了解政策出现,将常规性升级、售后服务等错误列入研发费用等情况。归集不规范很可能导致虚增研发费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研发费用管家=1年度研发费用归集与核算辅导+加计扣除申报辅导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制造业企业(除烟草)
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
100%
其他企业
75%
注: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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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造业为例,之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也就是企业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实际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扣除175万元,企业可以少交一笔企业所得税。2021年1月1日起,企业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比之前多扣除25万元。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
2、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
3、非居民企业
1、研发过程中取得的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未作相应扣减。
2、多项研发活动其他费用加计扣除限额未按项目分别计算
3、同时兼顾研发与日常生产的人员、器械、设备产生的费用,未按工时占比分配计算
举例1:
X公司2019年立项3个研发项目,研发投入如下,假设均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条件,且对全部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
1.项目A:自主研发项目人员人工费用60万、直接投入费用90万,折旧摊销费用3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30万元。
2.项目B:委托境内非关联C企业研发,支付研发费用50万;
3.项目C:委托境外非关联B企业研发,支付给B企业300万元。
X公司2019年加计扣除金额?
答:1.其他相关费用不能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其他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60+90+30)÷90%×10%=20(万元)
A项目可加计扣除金额=60+90+30+20=200(万元)
2.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B项目可加计扣除金额=50×80%=40(万元)
3.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300×80%=240(万元),可加计扣除限额=(200+40)*⅔=160(万元)
C项目可加计扣除金额=160(万元)
A公司可加计扣除金额=200+40+160=400(万元)
举例2:
Y公司2019年发生研发费用300万元,研发活动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取得收入80万元,产品对应的材料费用50万元;另销售下角料取得收入30万元,下脚料对应的材料费用40万元。Y公司2019年加计扣除金额?
答: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Y公司形成产品对应的材料费用50万元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Y公司销售下脚料取得的收入30万元不得加计扣除。
Y公司2019年可加计扣除金额=300-50-30=220(万元)
举例3:
Z公司2019年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以前年度研发活动形成产品对外销售取得收入300万元,产品对应的材料费用200万元;另销售下角料取得收入150万元,下脚料对应的材料费用250万元。Z公司2019年加计扣除金额?
答: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销售下脚料收入150万元大于研发费用100万元,可加计扣除金额减为0元。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Z公司2019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0元,需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研发费用300万元。